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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天津市信访办、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文职人员招聘公告

 

为适应天津信访工作发展的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市信访办面向社会公开聘用“政府雇员”性质的文职人员,同时为部分区信访办代招文职人员。文职人员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从事内部辅助性工作。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与天津市信访办及部分区信访办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天津市信访办及部分区信访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身体条件和政审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条件;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接受2015年6月30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报名。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26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9年5月28日后);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 

(8)能熟练使用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表达和语言能力;

(9)愿意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有政治责任感和团队精神;

(10)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此次招聘共计20人,主要从事信访热线电话咨询服务,网上信访件办理流转操作等辅助性工作。

具体招聘单位、人数如下:

序号

单位

合计人数

备注

1

市信访办

12

不限

男女 

 

 

2

红桥区信访办

2

 

3

河北区信访办

2

 

4

东丽区信访办

2

 

5

武清区信访办

2

限考生居住地为武清区

总计

20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和缴费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缴费形式,现场报名缴费时间:2015年5月21日9:00开始至2015年5月28日17:00结束。(注意:只限工作日办理,周六、日不办理,中午11:30-13:30休息)

2.考生需登录北方人力资源公司网站(www.tj-nhr.org)下载《2015年天津市信访办及部分区信访办文职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持计算机打印的《2015年天津市信访办及部分区信访办文职人员报名表》(贴1寸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照片前往北方人力资源公司,进行现场缴费和领取准考证,逾期不予办理。报名费标准为45元/人。

3.现场办理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经路25号 (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3层C区)

4.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在报名时只能选择公告中的一个单位报考。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形式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部分。其中,客观题内容涉及考生的简单数字推理和运算能力、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和对考生应具备的基础法律知识和时事政治等通用知识的考查;主观题主要通过考生对给定文字材料的阅读、分析、概括、提炼和加工等环节,重点考查写作能力,拟写一篇文章。

笔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2.笔试成绩公布。2015年6月3日公布笔试成绩,网站公布地址为:www.tj-nhr.org,查阅微信公众号成绩公布关注:bfrlzp。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各招考用人单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三)资格审核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要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复审时间:2015年6月4-5日

复审地点:具体见面试公告信息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5年6月6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公告信息。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五)综合成绩评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2015年6月10日公布最终成绩,网站公布地址为:www.tj-nhr.org,查阅微信公众号成绩公布关注:bfrlzp

(六)体检和政审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的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招聘人选。被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报考单位工作,试用期为6个月。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后,2015年6月30日前在报名网站及官方微信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等,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联系人,接受社会监督。

、薪酬标准

文职人员薪酬标准参照天津市有关工资标准制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薪酬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实发工资为2200元左右。

五、报名咨询及纪律监督

文职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坚决制止和杜绝各类不正之风。

报名咨询电话:83607929

 

信息发布微信公众号:bfrlzp

点击下载报名表 

天津市信访办公室

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