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局文职招聘考试资格审核的详细说明
现将参加天津市公安局公安文职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报考人员按时依规办理。
一、下载附件、填写表格
1、请报考人员下载公告中附件1—《天津市公安局文职人员报名表》
2、如实填写《天津市公安局文职人员报名表》,并在“照片”处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蓝底或红底标准证件彩照。
3、在一张A4纸上打印《天津市公安局文职人员报名表》,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蓝底或红底标准证件彩照,携带此表参加资格复审。
4、将您填写完整的《天津市公安局文职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按照您报考的单位直接回传至附件2 –各报考单位所属回传邮箱,回传时间截至2015年4月8日16:30
5、回传邮件要求如下:
①邮件标题:您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笔试准考证号
(例如:李明+120101XXXXXXXX2310+……);
②文件名:您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笔试准考证号;
③文件中sheet1名称:您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笔试准考证号。
二、参加资格复审
1、各报考单位复审时间、地点详见附件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汇总表
2、须携带材料:《天津市公安局文职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要求A4纸大小,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请保证身证份在有效内,丢证、换证以及身份证即将到期人员须持临时身份证)。
3、请考生妥善保存《天津市公安局文职人员报名表》,资格复审和面试均需纸质版各一份。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或者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4月7日
附件一下载:

附件二下载:

附件三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