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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跨地区人才服务

编辑:北方人力 发布时间:2014-06-16 游览次数:2186 返回列表

一、办理条件

1、员工已办理入职手续或已办理入职的代理客户员工

2、统招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干部身份

4、在天津有工作单位(除了在蓟县、宁河、静海、宝坻、武清注册的单位)

二、所需材料

签订《落户协议》所需材料(档案中应包括)

1、学籍档案

2、工作档案

3、转正定级

4、报到证

5、同意调出函

6、职称评审(35-45岁)

引进人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4员工档案

5《干部调动呈报表》(员工填写)

6《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员工填写)

7《常住人口登记表》(员工填写,粘贴两张一寸彩照)

8原籍户口首页

9同意调出函

10、用工六号表

11、社险缴费证明

12、合同原件、复印件

代理客户员工还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人事代理服务协议

到分局办理落户所需材料

1、合同原件、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原件

3、《准迁证》第3

4、身份证复印件

5、常住人口登记表

三、其他

1、联系人:档案AB

2、联系电话:23140070/71/72/738703/8712

3、联系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1号楼3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

四、办理流程